一、入郴核酸报备政策:
1、核酸:根据省疾控中心通告,所有外省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报备: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返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也可通过电话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抵郴隔离核酸政策:
1、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郴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郴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5、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郴人员抵郴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