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监护人应按照规定补种。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一、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
家长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因需要既往接种记录,最好在以前接种疫苗的单位开具)。
二、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
携带“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至学校(或托幼机构)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
三、发现漏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
家长应携带儿童及“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到接种单位进行免费补种,可在居住地附近的接种单位接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接种温馨提示: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权利,均可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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