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课后托管服务收费及服务内容一览

社会热点2022-10-04 09:17:09未知

赣州课后托管服务收费及服务内容一览

  章贡区

  收费标准:3.75元/生/课时(每课时40分钟)

  按月收取,据实结算,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含调休),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开始开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00

  一、工作原则

  (一)自主自愿原则。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学校必须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

  (二)公开服务原则。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课后托管服务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家长合理承担服务成本维持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安全服务原则。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服务事项

  (一)服务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

  (二)服务对象

  有课后托管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三)服务时间

  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含调休)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开始开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00。

  (四)服务内容

  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为组织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组织观看少年儿童适宜的影片等。严禁将课后托管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收费标准

  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3.75元/生/课时(每课时40分钟),按月收取,据实结算,对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减免。

  兴国县

  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是中小学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为其提供的具有公益性、非普惠性的服务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收费坚持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根据兴国县发改委和县教科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兴国县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收费标准为:每生 120 元/月或每生 540 元/学期。

  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收费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课后托管服务费用须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龙南市

  服务内容: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3元/生/课时。实行按月据实收取服务费,城区中小学每日2课时,乡镇中小学每月约18天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应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严禁搞“一刀切”,不得要求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二)坚持公益惠民。课后服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采取合理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筹措经费。

  (三)坚持科学合理。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坚持统筹协调原则。课后服务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要统筹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协调开展服务工作。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安全保障机制,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有服务需求的在读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

  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服务内容。要优先安排好学生集中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学习交流,参与体育、艺术、科普、劳动教育等活动,在此基础上,提倡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观看有教育意义的专题影视作品等。不要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枯燥的自主学习课,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费用管理

  (一)收费原则

  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予以减半收取或免费。

  (二)收费标准

  1.课后服务属于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3元/生/课时;

  (2)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收费,按照“辅导类”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据实收取服务费,城区中小学每日2课时,每月22天左右(周一至周五);乡镇中小学每月约18天(周一至周四)。

  2.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按要求在校门醒目处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关联行为,不得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开展有偿活动,不得引入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企业入校开展课后服务,不得聘请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内开展服务包干。

  3.课后服务的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安排1至2个课时,一般情况下冬季不早于17:30,其它季节不早于18:00。

  (三)收费管理

  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学统一收取并上缴财政,再由财政返还学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专项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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