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学生、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其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学生、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认定;残疾学生由残联部门认定。
免学费标准:
省重点高中(含特色高中):800元
省重点建设高中:720元
赣州城区一般高中:540元
瑞金市一般高中:400元
其他县一般高中:360元
注意: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