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
2、接收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市政府南楼1916室 ,赣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受理: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申请书》,符合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学生)之一予以受理
5、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7、实人认证: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
8、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电话:0797-8391688.
9、办理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10、送达方式:通过财政下达资金到学生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