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道路运输服务,满足企业复工和群众出行需求,决定从2月19日起,恢复会昌县范围内的公共交通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会昌县县内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营。
二、恢复县际客运班车运营(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待上级明确后恢复运营)。恢复运营的县际客运班车采取“点对点”运行,中途不允许上下乘客,县汽车站恢复对外售票、退票业务。
三、所有乘客一律佩戴口罩乘车,并主动接受身份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有序排队坐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车。
四、所有恢复运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做好恢复运营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为旅客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道路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