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采期
2021年至2025年,下三号洲可采区每年禁采期为4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超警戒水位期;搁排洲可采区每年禁采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及超警戒水位期。
二、相关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
三、为什么会有禁采期
虽然说河沙是个好东西,不过关于采集却不是很好的行为,如果说是一直在开采河沙的话,那么可能会让河堤失去保护。如果是在雨季,河堤会被高水位浸泡,时间久了,就可能引起垮塌。如此一来,就有可能发生洪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