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集中隔离点的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20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增需集中隔离观察的来(返)共青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费用标准由原来每人200元/天调整至每人300元/天(贫困人员可持相关证明申请减免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方式
隔离人员在解除前应主动缴清隔离费用,由隔离点负责人按照标准收取费用,青创集团开具发票。
二、收费用途
所收费用用于隔离点的日常维护运营,不得用于与隔离工作无关的项目支出。
三、其他事项
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由青创集团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