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2日零时起对所有的境外来(返)修人员和国内重点管控地区来(返)修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视情况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具体收费办法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收费,其中:住宿费200元/天+伙食费100元/天。脱贫人员可持相关证明申请减免费用。
二、收费方式
被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前缴清隔离费用,由各隔离点负责人按照标准收取并开具发票。
三、收费用途
所有收取的费用统一上交县财政局,再通过财政局以返还的方式用于隔离点的日常维护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