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18时,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武汉洪山区密接协查函,黄梅县县一居民于8月2日与武汉市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同住于某酒店同一楼层,属于密切接触者。
经调查:该密切接触者于8月3日乘坐顺风车返回黄梅汽车站,上午10:09分乘坐黄梅汽车站到小池的班车(鄂J57133车)前往孔垄镇。鄂J57133车上午10:09分发车时有36名旅客,4名司乘人员。班车行驶途中,有九江的旅客上下车:
孔垄车站下9人,上2人,1人到九江、1人到张河
九江人到了二桥坐赣GM2012车去九江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密接同车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向当地乡镇指挥部报备。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