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西海疫情防控政策(庐山疫情防控措施)

社会热点2022-10-04 17:50:45未知

庐山西海疫情防控政策(庐山疫情防控措施)

  【以下政策发布于 2021年8月6日】

  1.所有省外来(返)区人员均须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登记。

  2.入境人员(含港、台)在第一入境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解除隔离来(返)区的,按照闭环管理原则进行管理:用专车接送至集中隔离点,采集2份鼻咽拭子,用2种方法和试剂进行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离开集中隔离场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自费核酸检测。

  3.自2021年7月25日起,有澳门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已满14天的需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区,已来(返)区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请实时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以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公布的中高风险范围为准)。

  5.自2021年7月5日起,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来(返)区人员须持有《离瑞放行通知书》及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能流动。不能提供《离瑞放行通知书》的,须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6.自2021年7月15日起,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来(返)区人员须持有《离陇川放行通知书》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能流动。不能提供《离陇川放行通知书》的,须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7.自2021年7月6日起有南京市江宁区和溧水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已满14天的需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

  8.自2021年7月17日起有湖南张家界市、7月23日起有湖南常德市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当地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9.自2021年7月14日起有河南郑州二七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包括到郑州二七区执行救灾任务的所有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当地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10.自2021年7月19日起有山东烟台市经开区;2021年7月27日起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区,武汉市经开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当地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11.自2021年7月10日后有江苏南京市,7月14日后有辽宁沈阳市和大连市、河南郑州市,7月17日后有江苏宿迁市,7月18日后有安徽马鞍山市,7月19日后有广东中山市和珠海市、山东烟台市,7月21日后有江苏扬州市,安徽芜湖市和四川绵阳市,7月23日后有湖南益阳市,7月24日后有四川泸州、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和大渡口区,7月25日后有北京昌平区、四川成都市、湖南株洲市、福建厦门市,7月26日后有湖南长沙市,7月27日后有江苏淮安市、宁夏银川市、湖北黄冈市红安县、荆州市、武汉市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如果有返区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返区后第2天和期满时第14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果没有返区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立即做一次核酸,隔日再做一次,期满时第14天再做一次核酸),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能流动。并自离开上述地区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

  12.自2021年7月23日有河南驻马店市、7月25日起有湖南湘潭市、7月26日起有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月27日有河南商丘市、7月28日有海南海口市、7月29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7月30日有北京房山区、7月31日有湖北荆门市、8月1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须提供返区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立即开展核酸检测一次,结果出来前不能流动。

  13.密接和次密接的管控按照《江西省第八版防控方案》执行,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14.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暂缓安排外出旅游、度假,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场所和有本地疫情的地区。

  15.随国内外疫情的变化,以及上级要求的调整,本防控政策将及时更新下发。

  16.单位、个人的法定责任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核酸  ,村组  ,填平补齐  ,人员  ,日起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