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非必需不前往江苏宿迁市、辽宁沈阳市、安徽马鞍山和芜湖市、四川绵阳市、广东中山和珠海市。如确需前往上述地区,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旅居来(返)濂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2021年7月14日后有辽宁沈阳市,2021年7月17日后有江苏宿迁市、安徽芜湖市和四川绵阳市,2021年7月18日后有安徽马鞍山市,2021年7月19日后有广东中山市和珠海市旅居史的来(返)濂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上述地区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
三、自2021年7月26日起,由上述地区来(返)濂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能流动。
四、请大家实时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濂,已来(返)濂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