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凤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区域划定管控区域,分区及管控措施如下:
一、封控区
确定李冲回族乡、刘集镇为封控区。
管控措施:
1、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措施。
2、封闭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监测和症状问询等,并做好健康监测登记,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时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二、管控区
确定城关镇为管控区。
管控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管控措施。
2、对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开展体温和症状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
3、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三、防范区
确定县域内其他范围为防范区。
管控措施: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管控措施。
四、解除封控、管控时间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