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关于微调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10-05 05:54:02佚名

莆田市关于微调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微调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支付名下一套住宅物业服务费用事项。

  二、对于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的高层次人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可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全面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操作实施细则由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本通知自2021年8月16日起开始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条款为准,具体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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