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三明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三明市区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根据《三明市物价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和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明价〔2015〕34号)规定,当车用92号汽油价格连续10个工作日回落至8.55元/升以下时,则取消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2022年4月15日24时起,福建省车用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8.26元/升,目前已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达到停止联动条件。经商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取消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出租车除外)价外向乘客收取的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请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按时执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