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返乡报备通告 安溪返乡政策

社会热点2022-10-05 07:54:36未知

安溪县返乡报备通告 安溪返乡政策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9号通告

  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

  (一)在外乡亲,近期如非必要,暂缓入(返)安,确需入(返)安的,提前通过“入安自主报备二维码”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且行程码无带‘*’”入(返)安;抵安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安溪县防控措施。

  (二)在安群众,请尽量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出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聚餐聚会。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近14天内有病例报告的地市,以及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一)3天2检: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安人员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安后第1天(即到即检)、第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1天1检: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人员(含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科工作人员(包括为上述科室或岗位提供清洁服务、送餐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护工),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服务区从业人员,桑拿按摩、足疗水疗、采耳、台球室、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RTV)、音乐餐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从业人员。

  (三)2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药店、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理发店、快递、外卖、物流配送、汽车站、公交、网约车、出租车、代驾等从业人员,货车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查验站工作人员。

  (四)5天1检: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咖啡厅、茶馆、奶茶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体育场馆、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百货)、连锁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开放公园从业人员,一线环卫职工(含废品收购从业人员)。

  (五)7天1检: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家政、保安、母婴服务行业等从业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含服务对象),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除“应检尽检”“适时抽检”重点人员外的其他人员所在家庭每7天至少1人检测。

  (六)其他: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安、中高风险地区等涉疫重点地区入(返)安人员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各乡镇要通过设置固定采样点、流动采样点和24小时采样点相结合方式,继续提供便民、高效、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三、严格重点地区入(返)安人员管控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及疫情外溢高风险地区入(返)安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其他的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二)乡镇、村(社区)要加大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分类管理,并落实核酸检测。

  (三)辖区汽车站、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出口等设有免费“抗原+核酸”检测服务点,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安人员即到即检,并做好信息登记后,有序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要严格在家等待,不得前往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扎堆,同时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四)加强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强化停靠车辆监测,划定下车人员活动区域,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人员接触。

  四、严格重点场所防控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重点场所防控导则,对符合复工条件的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按不高于50%限流有序开放,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逐步递增容量开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协同属地乡镇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重点场所特别是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设立防疫专员,按场所防控导则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限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进入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及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控制瞬间流量。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大型会议、论坛、培训、展销展览、文体活动、民间习俗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规模,倡导线上活动,压减线下活动场次和规模。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的线下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举办地所在乡镇审批。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红事”“白事”简办。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乡镇要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外出报备、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要严格落实报备登记、核酸检测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出行。

  七、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广大群众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各接种点要强化接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接种方式,保障现场秩序,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八、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回访、核酸检测等工作。

  本通告自5月11日至5月3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本文标签: ,防控  ,核酸  ,疫情  ,工作人员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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