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5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进一步强化入(返)惠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县域外入(返)惠人员(含本县外出的返惠人员)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凡通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动车站及码头等入惠的人员,均应扫描“入(返)惠人员登记二维码”或通过“福建数字乡村”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企业用人单位凭入(返)惠人员完成登记的历史登记记录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办理复工(录用)手续;出租房、酒店、宾馆、公寓、民宿(含网约民宿)凭入(返)惠人员完成登记的手机登记记录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办理入住手续。
三、所有入(返)惠人员,未提前登记报备的,在抵惠后要第一时间现场扫描“入(返)惠人员登记二维码”或关注“福建数字乡村”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服务模块)进行补充登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到村(社区)、单位或酒店,配合落实相关防控管理措施。
四、全县高速公路、动车站、码头、国省道干线主要出入口,企业、学校、酒店、宾馆、出租公寓、写字楼、景区景点,各村(居)委会等场所均应广泛张贴“入(返)惠人员登记二维码”和“福建数字乡村”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指引,方便入(返)惠人员第一时间微信扫码或关注登录填报相关信息。
五、对不如实登记报备、报告或拒不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
依据来源:惠安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