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因实施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困难人员,直接实施3000元以下救助,救助方式可采取发放现金或生活必需品的形式。
申请对象
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因实施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且没有基本生活费用的临时困难人员。
申请方式
(1)申请基本生活必需品救助的,可直接向目前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提出救助申请,并由村(社区)核实发放。
(2)申请现金救助的,先向目前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街道)根据申请人的困难程度,进行核实、发放救助金额。
救助时间
发放救助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补贴金额
3000元以下
发放方式
发放现金或生活必需品
截至3月25日,全市累计救助103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88万元。同时,还通过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为3428户困难群众发放救助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