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中心城区社会面管控的紧急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尽早实现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清零,最大限度减少车辆人员流动,现就加强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管控区)社会面管控通告如下:
1.即日起,实施中心城区静态管理,封控区人员禁止出户,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上门采样;管控区人员禁止出单元,参加核酸采样即出即回。原则上,有疫情小区人员不流动;无疫情小区(片区)人员不聚集;除必需的就医需求外,居民不出小区(片区);以街道、小区(片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人员不跨区、不跨街道流动。
2.管控区居民每2至3天在线上订购或由小区统一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一次,由相关单位将生活物资配送到小区(片区)门口,再由下沉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配送到单元门口的货物接收处,居民自行消毒后错时错峰取走。
3.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减少流动,原则上不跨区出行、通勤;领导干部带头就地驻扎在挂钩联系点开展防疫工作。参加疫情防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就地驻扎,单位要提供必要的食宿保障。管控区的党员,在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就地转为志愿者,协助所在地做好防控工作。
4.保民生企业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疫情防控人员、疫情防控志愿者、公安干警、督察检查人员原则上就地开展工作,减少流动;工作需要流动的,必须持“两证”(有效证件、主管部门证明及制式工作证)或“泉通行”电子通行证,以及出示健康码(阴性)、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卡口。快递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行不进小区(片区)无接触投递;无证不得上岗。
5.公安、城管、消防部门组建专班,着制服主动亮明身份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卡口管理,对辖区进行巡逻,维护核酸检测、交通运行等秩序,防止小区人员聚集。
违反本通告要求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