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石狮市疾控中心发布如下健康提醒:
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
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或主动拨打当地疫情防控咨询热线,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地区入(返)石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石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石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有尚未报备的相关人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或主动拨打我市疫情防控咨询热线(0595~88707372;0595~88782748)
时刻保持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外出购物时要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接触产品;购物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前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石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所在城市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及时接种疫苗,共筑健康屏障!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预约登记,根据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日常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