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第一针新冠疫苗截止接种时间
凡在我县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出具。
安溪未接种疫苗是否影响出行
一、7月26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二、7月26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三、8月5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