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即日起,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室内暂停对信教群众和游客开放,祈福还愿、参观游玩等请在场所室外区域,不聚集。
二、重大节庆日暂停对外开放: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初九、正月十五元宵节等,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不对外开放,不接待信众游客。
三、春节期间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一律不安排线下各类活动。
四、加强场所人员管控,场所内部人员就餐错位就坐,间隔就坐,保持一米间距,不向信众、游客提供就餐;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场所,非场所内部人员不得留宿。
五、各场所要进一步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流,做好实名登记、保持一米线距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