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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关于启动产业实用人才刚需购房工作的通知
日前,泉房通平台针对“泉州中心城区公证摇号”刚需认定标准调整政策,公开了相应文件,明确且详细的说明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购房顺序”几点须知:
1、购房顺序
产业实用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样可享10%的优先购房权,但购房顺序排在高层次人才之后。即中心城区公证摇号项目购房顺序如下:
·提前安排10%人才房源:
①高层次人才
②产业实用人才
·剩余90%房源再划分出:60%刚需房源,40%非刚需房源
排序原则:在优先安排我市认定的第一到第五层次高层次人才之后,按照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实用人才购房顺序。
2、申请条件
①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且年薪20万元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
②产业实用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3、申请材料
①产业实用人才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②产业实用人才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件、丧偶证明等);③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报名时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所得税APP截图),选房现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4、申请时间有购房意向的产业实用人才在房源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泉房通”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