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小学8800元/生.学年,初中12000元/生.学年。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教学质量、发展需要等因素,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或下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二、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学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小学1150元/生.学年,初中1500元/生.学年。
三、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营利”的原则,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学校对代办项目收费必须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本复函从2018年秋季新招收的学生开始执行,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民办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必须到鲤城区发改局办理相关收费手续,并认真实施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