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能,稳定经济运行,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对餐饮单位堂食不再设置就餐人数和桌数限制。
二、对商业活动和会议不再设置人数限制,100人以上跨地市的按有关规定向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报。
三、允许持有“绿码”带星人员进入公共场所。
四、允许快递服务人员进入商超等公共场所。
五、影剧院观影人员不再要求“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六、其他有关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
七、各县市区出台疫情防控政策必须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