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禹返禹人员管理的通告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防疫情输入蔓延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入禹返禹人员管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入禹返禹人员报备管理。省外及省内疫情重点地区入禹返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规定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进行报备,并严格遵守入禹返禹疫情管控有关规定。
二、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禹返禹人员管理。①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禹返禹,特殊情况确需入禹返禹的,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报备。对从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返回我市人员采取集中隔离(7天)加居家健康监测(7天),及相关核酸检测措施。②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禹返禹,确需入禹返禹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报备,采取居家健康监测(7天),及相关核酸检测措施。
三、全面开展入禹返禹人员摸底排查。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经营主体)要立即组织开展入禹返禹人员摸底排查,对摸排情况即查即报。
四、报备方式。①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自主申报。②拨打下方目的地乡镇(街道)、社区报备电话。
来返德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点击进入
五、相关事项。公安机关将对故意隐瞒行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禹城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