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人员20名,其中书记员17名(男性10人,女性7人)、司机3名(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书记员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之后出生,含当月),其中男性书记员身高为172cm以上;司机岗位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之后出生,含当月)。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书记员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司机岗位学历不限。
5.书记员岗位需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司机岗位需具有A1型号机动车驾驶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户籍所在地为大庆市市区内或具有大庆市市区内暂住证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以上时间均截至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公告在龙凤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qlf.gov.cn/,以下简称龙凤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全部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9月13日9:00至9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8.8.42:6490/lfrsj),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招聘与“龙凤区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笔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3.比例要求。经过资格审查,书记员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司机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比例不作限制。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职位转换。报名截止后,司机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足部分名额转入书记员岗位(女性)。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9月21日9:00至2023年9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8.8.42:6490/lfrsj),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五)考试。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加试打字技能测试。加试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区人民法院确定并组织。
1.笔试。书记员笔试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30%。司机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
2.打字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需进行打字技能测试,即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招录单位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及面试前资格确认由区法院自行组织。书记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2:1,由用人单位决定适当缩减名额。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司机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作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需考生本人准备以下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3)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明。
(4)用人单位需要审查的其他资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情况,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书记员岗位面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70%;司机岗位面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100%。
(六)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司机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七)体检和考察。
区法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区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龙凤区委政法委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派遣到龙凤区人民法院工作。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要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有关待遇
1.工资2200元/月,绩效500元/月,并缴纳保险(个人部分个人承担)。试用期间无绩效津贴,五险正常缴纳。
2.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支付。
3.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并全程接受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监督。
(二)参加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事项发生变化,均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qlf.gov.cn/)上发布公告,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和微信号,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参加本次报考,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所有内容。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招聘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2769338
监督电话:0459-624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