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2日至3月31日
二、发放对象
定位在苍人员(包括县外来苍人员)
三、发放安排
投放2000万元消费券。
采用消费者限时抢支付宝电子消费券、限期消费等程序,及时兑现消费补贴
活动一、通用型消费券
券包设置
50元券包,券包设置3种面额的消费券,共计10万份,消费者一键领取,抢完为止:
①满28元减5元,2张
②满58元减10元,2张
③满98元减20元,1张
(景区门票根据实际情况可减)
发放时间
✔第一阶段:1月15日10点整准时发放;发放5万份,拟发总金额250万
使用期限:1月15日—1月21日,过期无效;
✔第二阶段:1月22日10点整准时发放;发放5万份,拟发放总金额250万。(第二阶段发放同时加上第一阶段未核销金额,届时视情况适时调整消费券发放安排并提前公告)
使用期限:1月22日—1月29日,过期无效;
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一次仅能使用一种消费券),如申领消费券后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使用范围
苍南区域范围内的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文化旅游业、体育业等实体经营单位,本次活动暂不考虑纯线上商家。
领券方式
✔❶打开支付宝首页--❷ 首页搜索“苍南新消费”进入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券包;
✔消费券卡包分两轮投放,每轮每个类别消费券每人最多抢一次。
活动二、权重型消费券
定向为苍南县限上餐饮企业
券包设置
300元券包,券包设置3种面额的消费券,共计1.33万份,消费者一键领取,抢完为止:
①满188元减50元,1张
②满388元减100元,1张
③满588元减150元,1张
发放时间
✔第一阶段:1月15日10点整准时发放;发放0.66万份,拟发放总金额的1/2。
使用期限:1月15日-1月21日,过期无效;
✔第二阶段:1月22日10点整准时发放;发放0.67万份,拟发放总金额的1/2。(第二阶段发放同时加上第一阶段未核销金额,届时视情况适时调整消费券发放安排并提前公告)
使用期限:1月22日-1月29日,过期无效;
领券方式
✔❶打开支付宝首页--❷ 首页搜索“苍南新消费”进入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券包;
✔消费券卡包分两轮投放,每轮每个类别消费券每人最多抢一次。
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一次仅能使用一种消费券)。如申领消费券后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支付宝消费券合作商家报名通道
支付宝消费券活动商家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自主报名,经审核后参与
温馨提醒
本次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家,暂不考虑纯线上商家,疫情防控负面清单中的行业暂不纳入。同时,鼓励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制定活动让利方案,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提高消费券带动效益。
本次活动对入围商家持续做风险识别,对于存在违规、欺瞒消费者和套现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将取消消费券核销资格,追究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活动时间:2023年1月15日-3月31日
活动内容:活动以售车直补为主的方式开展
名额安排
共计投放2700个名额,总金额1000万元。分别为:补助2000元名额1700个、补助5000元名额600个、补助8000元名额200个、补助1万元名额200个。
补助标准:
✔车价(含税,下同)5-15万元以内(不含15万元),补助2000元/台;
✔车价15-30万元(不含30万元),补助5000元/台;
✔车价30-50万元(不含50万元),补助8000元/台;
✔车价50万以上(含50万元),补助10000元/台。
另同价位7座以上客车、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等销售补助金额减半,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名额增加,补助金额用完为止。
补助程序:
由汽车销售企业每销售一辆汽车,第一时间将发票上传到系统进行审核。
兑现时间:
经评审专班审定无误,2023年4月底之前经公示确认,予以补助。
活动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5日
活动地点:苍南县城中心湖广场
参展品类:苍农一品、老字号产品、农特产品、参茸滋补品、海鲜水产品、粮油食品、干果炒货、土特产品、酒水饮品、日用百货、家居家纺、母婴产品、喜庆用品等。
活动亮点
活动一:年货产品展销
活动二:线上直播带货
活动三:民俗文化互动
活动四:非遗手艺演示
活动五:新春对联派送
活动六:特价年货抢购
现场还有超多特价产品活动赶紧薅羊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