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密切接触者袁某某行程轨迹
2021年11月3日上午9时40分接到信息,宁阳县辖区居民袁某某为江苏常州新冠肺炎病例张某的密切接触者。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县疾控中心和县“3.28”专班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人员隔离管控等处置措施。目前,密切接触者袁某某已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管理措施,11月1日、3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行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袁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31日,12点20分在重庆乘坐航班(山航SC4692 8D)返回,14点20分到达济南遥墙机场,后拼车(鲁J UR090)于18点40分返回到宁阳县兴隆小区家中。晚19时步行到母亲家中(宁阳县燃料公司家属院)吃晚饭,晚20点30分左右返回兴隆小区家中。
11月1日,早上8点30分,骑自行车(戴口罩)到北关社区报备。上午9点30分至10点30分,在文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集核酸(县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返回家中。晚20点左右,到宁阳县教体局对过金顺鑫超市购物,停留约10多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日,上午8点25分自驾车到单位(山东高速满庄收费站办公室,从事管理工作,不参与过路收费),9:00-10:30在单位开会。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袁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接(或自驾车)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38-5391097,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8-5623042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