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0月26日中午12时至24时,我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徐某某,为病例1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0月26日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轻型)。
经流调结果显示,活动轨迹如下:
20日晚,徐某某与确诊病例赵某某等4人在山城全鸡店功臣厅吃饭,饭后到城市盛景小区门口取快递回家。
21日 8:00自驾车陪妻子到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做尿检、彩超、心电图后回家。
22日 8:00自驾车陪妻子到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进行血检后回家。16:30到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取化验报告,到4楼诊室复诊后回家。
23日 8:00自驾车陪妻子到县人民医院16楼内分泌科为其妻办理住院手续, 10:00陪妻到1楼核酸检测点采样后到16楼病房住院。
24日-25日在医院陪床。
请近期与该确诊病例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入住酒店报备个人信息,居家隔离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