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高明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通知在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调整为按数量计收的同时,还明确了高明对应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最高限价。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分为五等:
1、一等限价为2.47元/平方米·月。
2、二等限价为2.15元/平方米·月。
3、三等限价为1.83元/平方米·月。
4、四等限价为1.52元/平方米·月。
5、五等限价为1.20元/平方米·月。
按照物业等级的不同高明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费也分为五等:
1、一等限价为52元/车位·月。
2、二等限价为45元/车位·月。
3、三等限价为38元/车位·月。
4、四等限价为32元/车位·月。
5、五等限价为25元/车位·月。
通知指出,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而印发之日前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