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关于3月23日至28日开展核酸补测工作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07 18:17:32佚名

龙口市关于3月23日至28日开展核酸补测工作的通告

  龙口市关于3月23日-28日开展核酸补测工作的通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

  自3月13日全市范围开展5轮核酸检测工作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但是此次疫情防控形势确实复杂,无症状感染者居多,只有通过反复多轮核酸筛查,才能彻底排除潜在风险,切断传播链条。相信在这块“龙腾福地”上,大家一定会同心守护好我们这座“口碑善城”。经过慎重研判考虑,决定于3月23日至3月28日连续6天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核酸补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测时间

  3月23日至3月28日,每天上午7:00至下午17:00;长时段点位补测时间为延长至晚上21:00。

  二、补测人员范围

  各镇街区辖区内检测未足5次的群众,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短暂停留人口,按照缺1次补1次原则,补足5次。

  三、补测地点

  3月23日核酸检测补测点为186个,具体地点见附件2。3月24日核酸补测点为57个,具体地点见附件3。后期检测点位如有变化,由各镇街区另行公告通知。

  四、采样要求

  请广大市民佩戴口罩,准备好电子健康码(老年人可携带纸质版健康码)前往采样点,无法提供电子健康码的可携带身份证进行核酸检测登记。如遇健康码故障,可按照采样点工作人员指导生成转义二维码进行扫描录证,转义二维码使用流程见附件。检测期间,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信息录入工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之内不要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每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近期有接种疫苗需求的市民,请在完成核酸检测后再接种疫苗。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五、注意事项

  1.本轮核酸补测不再发放新的核酸检测标识。但对于未拿到第4轮、第5轮核酸检测标识的人员,本轮补测后,各镇街区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第4轮或第5轮检测标识。

  2.请广大市民文明有序排队,保持1米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人员,请主动向村居(社区)报告,暂缓前往核酸采样点,由各镇街区另行安排采样。

  5.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逗留。

  六、温馨提示:

  因疫情防控需要,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职权,更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期,为了做好核酸检测补测工作,根据大数据推送的信息,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可能会在检测期间随时通过登门、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向您了解核酸检测有关情况,请您一定如实答复、积极配合。

  疫情面前,回避没有出路;战胜疫情,责任不能缺席。樱花将灿,雾尽风暖,只要我们抛除杂念、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必将迎来暖阳遍地,花开龙口!

  附件:1.龙口市核酸检测各镇街区联系电话

  2.3月23日各镇街区采样点详细信息

  3.3月24日各镇街区采样点详细信息

  4.转义二维码出示及使用流程

  龙口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本文标签: ,核酸  ,街区  ,各镇  ,疫情  ,龙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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