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11月7日至9日冻雨、暴雪、寒潮、大风等极端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极端灾害天气对师生生活、学习带来的影响,按照省市相关安排,现对鞍山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求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在11月7日至8日停止一切培训活动。
2.停课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11月8日(星期一)停课一天,校车停运,11月13日(星期六)补上星期一课程。
3.寄宿制学校。已放假的寄宿制学校要在11月7日18时前完成学生返校工作,不得在11月7日18时后和11月8日组织学生返校。11月8日,寄宿制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在校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安排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