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城区幼儿园、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11月11日(星期四)停课一天;
城区小学复课复学,全市城区各高中(中职)、初中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等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复课复学。
11月10日:
鞍山市城区各高中(中职)、初中学校于11月10日(星期三)开始复课复学
城区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继续停课一天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和经开区等地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自行研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区域、分学段、有序进行复课复学。
11月9日
岫岩满中放假通知:
鞍山市中小学生11月9日停课一天,校车停运:点此滑至末尾查看
11月8日
为切实做好11月7日至9日冻雨、暴雪、寒潮、大风等极端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极端灾害天气对师生生活、学习带来的影响,按照省市相关安排,现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求如下:
1.停课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11月8日(星期一)停课一天,校车停运,11月13日(星期六)补上星期一课程。
2.寄宿制学校。已放假的寄宿制学校要在11月7日18时前完成学生返校工作,不得在11月7日18时后和11月8日组织学生返校。11月8日,寄宿制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在校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安排活动内容。
3.校外培训机构。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在11月7日至8日停止一切培训活动。
4.安全提醒和值班值守。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提醒工作,同时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5.共同做好停课工作。请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对11月8日全市停课给予理解和配合,帮助各家庭妥善安排好停课学生在家学习和生活。
6.做好学生居家安全提醒。学校要通过家长微信群、班级微信群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居家安全监管与教育,教育提醒学生安全用电、使用燃气,注意防火、防盗,适度安全使用网络,如非必要请不要外出,外出要做好防冻、交通等安全防护,确保通知到班、通知到人,严防学生居家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