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疗负担,福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保额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二、分段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保额10万元以内由原来的60%提高至70%,10万元至30万元由原来的60%提高至80%。
调整前: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60%。
调整后: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10万以内赔付比例70%,保额10万至30万赔付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