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供热单位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全天不低于20℃

社会热点2022-10-08 17:04:02佚名

大庆供热单位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全天不低于20℃

  每年,大庆绝大多数供热企业都会根据天气情况提前供热。行业主管部门会根据市民意见、天气因素、燃煤市场、供热企业等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大庆有供热企业红黄黑榜,不达标的企业,会“被退出”大庆市场。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中第三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当地居民年度供热的起止时间。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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