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自2022年10月8日开始,横州市电动自行车入户点(长安大道清江村)搬迁至横州市鑫辉机动车工作站内(长安大道272号,横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旁)。请有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需要的车主朋友直接前往鑫辉机动车工作站内办理,搬迁后原电动自行车入户点不再办理业务。
更多信息:
根据2022年2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号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号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是指既不符合旧国标又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