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处理违规教师:
1.对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损害教师队伍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的累计两次参与违规补课的,均予以开除;
3.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撤销教师资格;
4.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
5.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6.公办学校的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参照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处理。
严实开展治理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
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教师,尤其对于6类违规行为、6种处理方式,做到人人皆知、人人自警,坚决不触红线、不越底线。
压紧压实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扛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靠、见底见效。
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较多、出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治理职责的地方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