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刚(右)和律师孙阔手拿再审出庭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53岁的农民周永刚终于以无罪之身走出法院。
12月20日上午,他早早来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法院。过去的35年,周永刚有很多身份。他曾是难与妻子团圆的丈夫、无法尽孝的儿子、错过女儿童年的父亲。他种过地、打过零工、开过出租车、养过牛,但始终无法摆脱一个身份——强奸、杀人的罪犯。
1988年7月1日傍晚,巴林右旗大板镇一对18岁的姐妹邵佳、邵灵,在村外的草原遇害。时年18岁的同村青年周永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那时,他和妻子邵玉梅刚刚完婚5个多月,妻子已怀有身孕。
延宕数年,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编者注)于1992年12月作出判决,周永刚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蒙古高院”——编者注)于1993年7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5年来,周永刚和家人从没停止通过各种途径申诉,周永刚的岳父——被害人的堂叔邵宗林对女婿的清白深信不疑。2009年12月,失去自由7795天的周永刚获多次减刑后出狱。他一边打工挣钱养家,一边申诉、寻找真凶线索。在日常和人交往中,他从没隐瞒过那段经历,“我没做亏心事,别人怎么想我接受,但我的心是干干净净的”。
不久前,随着法槌落下,内蒙古高院宣告,周永刚无罪。他卸下了背负35年的枷锁。
12月20日,拿到无罪判决书后,周永刚(右)和辩护律师孙阔(中)合影 图/大风新闻
周永刚案平反的背后,是几代法律人的坚守和接力。“昨天,您曾经为周永刚遮风挡雨,鸣冤叫屈;今天,您生前为其主张的正义即将得到最终的实现。”在此前的庭审中,周永刚的代理律师、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阔,特地向已于2010年逝世的赤峰中院原院长桃格图致敬。
桃格图任职期间,曾坚持该案证据不足,不能下判。在孙阔看来,如果没有桃格图的坚持,周永刚的命运可能如同呼格吉勒图、聂树斌一般。1991年离休后,桃格图又作为律师免费为周永刚申诉,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
“我和周家一无亲、二无故,为什么十多年了还总在顾虑这个案件呢?因历史上的冤假错案给我的教训极为深刻、为此牢牢永记不忘。”桃格图曾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信中写道。
“他这个嫌疑排除不了”
“如果案发那天,我没有第一个发现现场,还会被认定为杀人犯吗?”周永刚常这样回想。
他居住的巴罕宝力格村并不大,坐落在巴林右旗城关镇大板镇向北约10公里外,四周被草场包围,只有40多户人家,村里人大多沾亲带故。
和其他村民不同,周永刚家的房子正门不朝大路,而是面向农田背后,他说干农活方便。但在邻居眼中,这或许与当年的命案有关。近年来,村民陆续搬到镇里居住,留下的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人,有人回忆,周永刚年轻时比较勤快,也不惹事,他们都记得那起命案。
案发的1988年7月1日,周永刚坐班车去姑父家,洪水冲垮了路上的一座桥,班车返回大板镇。在镇里吃过晚饭,他徒步回村,路上还遇到人闲聊了一阵。在他妻子邵玉梅的记忆中,他到家已是21点50分。和妻子温存了一会儿,半夜12点多,他被父亲周国瑞喊起来,“说我叔伯丈人家两个丫头上山挖药材,到现在还没回来”。
邵佳、邵灵分别是周永刚岳父邵宗林的兄弟邵宗祥、邵宗发的女儿。村子旁边的草原里那时还长有知母等中药材,村里人常常挖来卖掉,贴补家用。当天下午,两姐妹骑着自行车去挖药材,迟迟未归。周永刚很快穿好衣服一起出门寻找。
没多久,村里人发现了被扔下的自行车,便两两一组分头寻找。周永刚恰好和被害人邵灵的父亲邵宗发一起,两人打着手电筒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两名少女的尸体,其中一人裤子被脱到膝盖下面,头部已血肉模糊。
邵宗发正要上前,周永刚一把抓住他,“不能破坏现场,赶紧报案”。这是小学毕业的周永刚从电视里学到的知识。他父亲周国瑞头脑灵活,在20世纪80年代养殖了200多头牛羊,赶上牛羊价格走俏,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周永刚家里有着村里第一台电视机,晚上常有二三十人聚来一起看。
第二天,警方勘察现场,着手调查。多名村民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回忆,当时,警方几乎盘问了村里所有男性的行踪,“你出去去哪儿,回来几点,回村又碰到谁了,都要有证人,都得按小时推算”。一时间,村民议论纷纷,猜测凶手身份,邵家人还自发寻找线索。
凶案发生一个月后的8月2日,周永刚从家中被警方带走收容审查,这是一项1996年被废止的行政强制措施。起初,他被告知的案由是走私文物,这正是案发当天周永刚外出的缘由——去另一个镇子上购买几枚古钱。
他很快发现,针对自己的调查转向杀人案方向。案件材料显示,他被收容审查的主要问题是“强奸杀人嫌疑、走私文物”,有何证据一栏则填写“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条件”。
当时,周永刚的岳父邵宗林曾听一名办案民警说:“你女婿嫌疑最大,那么多人找了那么长时间,都没先找到,唯独他先发现了,他这个嫌疑排除不了。”
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周永刚很快承认其强奸杀人的“事实”,称他在回家路上看到草原上有两名姑娘,有了“奸淫之念”,随即拦截,提出奸淫的要求,遭到二人怒骂和拒绝。他先后用手和邵佳携带的铁锨将二人打倒在地,实施强奸后,用铁锨将二人砍倒,并在二人头部两侧培了土,确认她们死亡后,骑上自行车逃离现场。
“就此案现实材料我在职期间不能下判”
“老院长,您的‘生死簿’上有没有冤案?”“还真有,周永刚的案子。”
孙阔回忆,1997年,自己刚成为实习律师时,曾与律所前辈桃格图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当时,桃格图已从赤峰中院院长的任上离休,选择当一名律师。孙阔没想到,此后会加入周永刚案的“接力”,为他申诉并推动案件最终平反。
准确地说,该案并不是桃格图下的判决。
这位院长从基层法院书记员岗位成长起来,曾坚持每一份判决书都亲自审阅签批。在同事的回忆里,桃格图的签发稿笔迹工整、措辞严谨。人们还记得的一个场景是,酷暑中,桃格图头顶着一块湿毛巾,认真审核判决书。
在任期间,他常说:“法院的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这句话曾影响了一代赤峰中院人。该院一名“全国优秀法官”曾表示:“桃院长的这句话让我铭记终生,时时警醒我不敢有丝毫的疏忽。”
面对周永刚案,桃格图慎之又慎。在他看来,“周永刚在刑讯逼供下,时供时推,矛盾百出”。
事实上,该案在移送至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周永刚时,就曾被拦下。1988年11月15日,赤峰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巴林右旗公安局补充侦查,并给出包含14个问题的退补提纲,其中包括被害人的具体死亡时间、周永刚的作案时间等关键问题。
当时,面对检察官的提审,周永刚翻供了,“不是我干的”。他表示,自己遭受刑讯逼供,不仅受到殴打,还不让睡觉,“被整得受不了了”。
那些有罪供述,用周永刚的话说,是“我和办案民警共同的作品”。因为到过案发现场,所以他能描述一些现场情况,但细节说不上来,这时就会“挨整”。“反映在周永刚的供述中,那些有罪供述和现场勘查笔录不完全一致,在铁锹头朝向、被害人尸体方位等关键的细节上甚至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孙阔介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一名共同在押人员写下书面证明,曾在周永刚被审讯期间,看到他身上有伤。时任巴林右旗公安局看守所所长的徐林也证实,入监时他发现周永刚“手脚全部都肿着”。“说他是杀人犯没交代清楚,让我给他做工作。”徐林在书面证明中写道,“他说冤枉,‘不承认就给我上刑,我受不住’”。
桃格图曾回忆案件程序上的不寻常之处:1989年赤峰检察院办案人员曾和中院刑事庭探讨该案,研究一致认为,“此案无可靠证据,不宜定案起诉”。而案件移送赤峰中院起诉时,中院审委会约10名委员曾开会研究,一致认为:“此案如证据充分,对被告就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毫无宽容余地。就现实材料应退回重新侦查,一定要起诉即宣告无罪释放。”
针对一些部门“如宣告无罪怕放纵犯罪,如判死刑又恐杀错,本着留有余地的原则可否判死缓”的意见,桃格图坚持“如起诉即宣告无罪”,“(如证据充足),一定要下判,即判死刑立即执行”。
直到1991年6月桃格图离休,该案一审一直没能判决,这位老院长始终坚持:“就此案现实材料我在职期间不能下判,我离职后,杀和不杀或判不判我无权干涉。”
“这个案子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判决的数年,是周永刚内心最受煎熬的时间。“看守所铁门一响,哪怕是半夜,我就一哆嗦,心脏落下了毛病。”
他把看守所的扫帚枝折下来,磨尖了扎破手指,写下一封血书托人带给家人,请他们为自己伸冤。
令他欣慰的是,家人始终支持他,包括他的岳父,也是被害人叔父的邵宗林。为此,老人和两位堂兄弟几乎断绝来往。
“从小看着他(周永刚)长大的。”邵宗林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女儿邵玉梅和周永刚是自由恋爱,感情很好,他看小伙子勤快能干,同意了两人的婚事。案发时这对年轻的爱人刚完婚5个月,正如胶似漆,周永刚此时去强奸杀害妻子的堂姐妹,于常理不合。
不离婚、不堕胎、坚持申诉——怀孕4个多月的邵玉梅这样选择。她对家人解释,当天周永刚回家后,两人曾有过亲密接触,如果丈夫刚刚实施强奸、杀人,她不可能看不出来。
两个亲家翁周国瑞和邵宗林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在周永刚兄长周永文的记忆里,父亲小学毕业,做过几年生产大队长,为了给各级政法机关写申诉材料,他买来十几本法律书籍开始自学,“有大部头也有小册子,摞在地上高度快到腰了”。
那时,从被害人遗体提取的精斑经过鉴定和周永刚血型一致,这是指控周永刚仅有的物证之一。周国瑞听说,已经有一种更为先进的名为DNA检测的手段,能够锁定到个人,就向办案机关提出要做。
“那时警方告诉他,这是个新技术,一次要1万多元,我父亲咬咬牙说,这个钱我们家出。”周永刚回忆,然而他没能等来鉴定。周国瑞被告知,可供检测的物证“不见了”。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获取的一份办案人员关于该案提取检材的说明显示,被害人尸体上提取的精斑和现场遗留的铁锨以及周永刚的衣物等物证,在送检回来后寄放在法医室,用袋子包装存放。到了出具说明的1990年4月,袋子里只有嫌疑人衣物和纱布提取的周永刚唾液,“其他检材不见,从现存的检材中也未查找出来”。后续的鉴定只能搁置。
桃格图离休一年后,赤峰中院于1992年12月作出判决,周永刚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永刚不服,提起上诉。
孙阔记得,桃格图后来曾和他讨论,这份全文仅600余字的判决书,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堪称简短,其中并未列出断案的相关证据,只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审判决认为周永刚“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应予严惩”,然而判决结果却是死缓,“并不严,显然是为了留一个余地”,孙阔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7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周永刚被投入监狱改造,心里反而踏实了。服刑期间,他把干活之外的时间都用来学习法律知识,写申诉材料。“我就抱着一个信念,我没杀人,我要健健康康的,这个案子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2009年出狱时,这个身高1.73米的壮汉还保持了150多斤的体重。
出狱后,他跪在父亲坟前哭,说自己冤枉
周永刚至今记得,1994年在监狱与桃格图会面。“我的案子有救了,这么一位清官来帮我伸冤。”他回忆,能感受到这位老人身上的正义感,“无亲无故的,就来帮我申诉”。
在邵宗林的记忆中,蒙古族的桃格图身材不高,有些瘦小,衣着朴素,但神情透着威严。当桃格图找来,表示愿意免费代理申诉时,给了一家人极大的希望。那时,他们几乎都在为周永刚的案子奔波,周国瑞和邵宗林常常背上一袋馒头,就去赤峰、呼和浩特、北京的各个部门递材料,有时一走就是几个月。邵玉梅在家一边放羊,一边照顾年幼的女儿。
这家人的邻居记得,周国瑞春天薅完羊毛,出去几个月;秋天回来卖羊,有一点收入就接着出门。
时间久了,旅途花费拖垮了这个家,周国瑞不得不变卖家产。周家有一只红色铁盒,保存着各种票据,粗略估计有几十万元。其中,209张火车票、337张汽车票记录着那段艰辛的申诉历程,从手撕票到机打票,可以看出30多年的变迁。
其间,邵玉梅也会带女儿探望服刑的周永刚,囿于经济条件,一年也就两三次。出狱后,周永刚曾看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妻子开的几张函件,让他的眼泪掉个不停。检察官在函件中说,邵玉梅“家中无经济来源,无路费,靠乡亲帮助”,在呼和浩特申诉期间以“讨吃”为生,无钱买票返家,“望列车长同志能予照顾其顺利返回”。
“‘讨吃’在我们这边是要饭的意思,可想而知她这些年怎么过来的,她特别伟大。”周永刚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讲述时,眼圈有些泛红。
2009年12月5日,周永刚在7795天后重获自由。周永文和邵宗林来接他时,几个人激动地抱在一起。
遗憾的是,周国瑞已于数月前离世,常年奔波让这位老人最终缠绵病榻。周永文记得,周永刚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跪在父亲的坟前,“哭了半个小时,一直在说自己冤枉”。2017年,周永刚76岁的母亲也离世了。
另一位老人也没能陪他走完申诉的全程。2010年年底,桃格图因病逝世,去世前还在惦念这个案子。“我回来以后也去找过他,那会儿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了,一见到我,一谈起这个案子就特激动,他的老伴就不太愿意让我见他。”周永刚十分感念这位老法律人。
“撤销原判决,周永刚无罪”
在桃格图的努力下,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曾将周永刚案的有关材料,转内蒙古高院办理。内蒙古检察院也曾就本案向内蒙古高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书,但内蒙古高院未予再审。
2018年,周永刚辗转找到已在北京执业的律师孙阔,希望他能为自己代理。孙阔意识到,这正是桃格图牵挂的那起案子,“我作为他的晚辈,有责任把这个担子接过来”。几年间,他反复往来北京、呼和浩特、赤峰三地,自己承担了几万元的交通、食宿费用,还为周永刚免除了律师费。
经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孙阔形成了12点申诉意见。他指出,周永刚并没有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有证人证实,当晚21时20分曾在距离案发现场较远的地方见到周永刚,根据警方的侦查实验结果,周永刚从此处回家加上作案的时间,至少需要49分钟。而周永刚21时50分就已经回到家中,并不具备作案的时间和条件。
他还指出,周永刚的有罪供述,部分细节与现场勘验笔录和法医鉴定意见不一致,但在后期有逐渐接近勘验笔录的痕迹。此外,也没有足迹、指纹等客观证据证实周永刚在案发现场使用铁锨杀害两名受害人、骑车逃离现场。
根据他的汇报意见,内蒙古籍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薛志国和赵会杰向内蒙古高院就周永刚一案提出书面的全国人大代表个案监督意见。
同时,内蒙古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再次复查,再次提出再审周永刚一案的检察建议书。内蒙古检察院指出,本案直接证据只有原审被告人周永刚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弱,可信度不高;供述内容与现场勘查笔录不能相互印证,在被害人身体上提取的精斑和周永刚血型鉴定一致的结论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审判决认定周永刚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建议依法改判。
2021年4月13日,内蒙古高院决定再审,直到今年12月20日再审宣判。
内蒙古高院在再审判决书中认为,周永刚的供述不稳定,且数次有罪供述内容与现场勘查、尸检报告情况逐渐趋于一致,属于“先证后供”的情形,在侦查阶段所作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除周永刚的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实周永刚实施了强奸、杀人犯罪行为,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不能得出周永刚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确定、唯一的结论。因此撤销原判决,周永刚无罪。
图为判决书截图,周永刚被认定无罪 图/网络
在孙阔看来,“无罪”是几代法律人努力的成果,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结果。
“我对不起家人,特别是我女儿”
被害人家属婉拒了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的采访请求。记者获悉,在再审庭审中,他们曾提出:“如果不是周永刚作的案,那真凶是谁呢?”
周家人也希望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过去这些年,除了申诉,他们一直在寻找线索,担心抓不到真凶,就洗不清周永刚杀人犯的名声。
“你们家有杀人犯!”2021年,周永文曾和人产生债务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对方直白地指责。
“我当时很生气,给他录音,等我有机会把这事翻回来,我会追责的。”周永文回忆。
相比之下,周永刚反而不太在意别人的说法。“我主动和人说蹲过监狱,在镇上家喻户晓,因为我没做亏心事,心里干干净净。”
出狱后,他要给家里还债,抓紧融入社会。他先是在亲友的资助下开了几年出租车,其余时间打零工,给人种地、种菜,得闲了就出门申诉、找真凶。
近几年,他家的经济条件得到改善。他盖了新房,在家中养起牛,还承包了50亩地,种玉米。
“我感觉对不起家人,特别是我的女儿。”周永刚对女儿周婷充满愧疚。他出狱前,小学文化的邵玉梅“得顾着家里生活,又得顾着孩子学习”,培养女儿成为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2009年,周永刚回到家,“看到我女儿这么大了,和我是这么陌生,我觉得特别痛苦”。那年周婷已经大四,因为父亲的案子,毕业求职受到了限制。
周永文说,那些年侄女在镇里上学,每到假期都是他去接送,她不愿意和同学交流,也不讲家里的情况。
今年5月再审开庭时,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赤峰中院外看到,周永刚走出法庭时,得知父亲有望平反,周婷飞扑到他身边,手挂着他的脖子兴奋地转了两圈。那一刻,周永刚脸上也浮现出久违的笑容。
(邵佳、邵灵、周婷系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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