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待遇
(一)激励政策
引进人员可享受安家补助、岗位激励等激励政策,相关标准按照《达州市关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实施人才新政十条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1.事业单位人才:
(1)引进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发放25万元安家补助、6万元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2)引进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发放20万元安家补助、4.8万元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3)引进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3万元岗位激励奖,纳入人才公寓分配范围。
(4)引进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发放6万元安家补助、1.2万元岗位激励奖,纳入人才公寓分配范围。
2.企业单位人才:引进到企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激励政策的50%享受安家补助、岗位激励奖,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公寓分配范围。
(二)其他政策
引进人才按照《达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达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