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多点散发、频发和局部爆发态势,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域外抵(返)牡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宾馆)报备,并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抵达后在两站一场和公路卡口填报“牡疫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实施三天两检,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告,按规定就医。
二、凡从新疆、内蒙古抵(返)我市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抗原’双检测(第 1、2、3、5、7天)”管控措施,赋红码管理。
三、凡从新疆、内蒙古以外其他省(市)涉疫县(市)区抵(返)我市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管控措施,赋红码管理。
四、凡从中风险地区抵(返)我市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抗原’双检测(第1、4、7天)”管控措施,赋红码管理。
五、凡从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人员,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抗原’双检测(第 1、2、3、5、7天)”管控措施,赋红码管理。
六、因谎报、瞒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