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达实施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返)达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不含直辖市)来(返)达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 和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来(返)达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达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入川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5、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来(返)达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达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入达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