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来(返)达,集中隔离至离开当地满14天,每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来(返)达,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者,3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者,居家健康监测;
3、省外来(返)达,要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需要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4、省内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人员凭绿码通行。
推荐阅读:不配合疫情防控会如何处罚?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