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8-8131996
开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818-8222269
1、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行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干部职工、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并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2、严格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机关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文体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系统主管责任,重点加强人群聚集性场所和活动的监督管控;每个公民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报告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违反本公告要求或造成其他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