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4号)
2022年10月9日,我县接太和县协查函,函告病例刘某某曾于10月6日、7日在我县张村镇活动;接协查后,我县立即开展排查管控。10月10日在对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2人(系夫妻,为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溯源流调、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