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佛山市汽车销售企业法人主动开展各类活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扩大销售规模,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佛山市起草了《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
该《工作方案》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或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
汽车销售企业奖励标准如下:
1、2021年新车(一手车)销售额(下称“销售额”,以税务部门的机动车发票价税合计数据为准)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7%(含)-10%,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① 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② 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15万元;
③ 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20万元;
④ 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2021年销售额同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0%(含)-15%,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① 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
② 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5万元;
③ 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35万元;
④ 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3、2021年销售额同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5%(含)及以上,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① 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② 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
③ 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70万元;
④ 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4、支持2020年、2021年在我市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做大做强。
① 2021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
② 2021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③ 2021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0万元;
④ 2021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企业仅可选择本条中的一项扶持类型进行申报,多选或重复项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