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4月16日更新
一、检测时间:
4月17日(星期日)08:00—14:00
二、检测范围:
1.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服务对象;
2.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服务对象;
3.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服务对象;
4.康复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服务对象;
5.农贸市场、进口冷链等行业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6.口岸检疫、装卸、搬运、运输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7.邮件快递、市际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人员、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及其家属;
8.电影院服务工作人员;
9.KTV工作人员;
10.酒吧工作人员;
11.外卖服务人员;
12.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
13.工业企业员工;
14.建筑工地;
15.旅游业从业人员;
16.酒店、旅店、民宿工作人员。
三、检测安排:
在全市17个镇(街)设置56个核酸采样点。
四、注意事项:
1.请检测对象按照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及检测凭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主动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秩序,听从社区、村委会、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自觉排队。
2.请检测对象提前打开微信“扫一扫”粤核酸的葵花码或在微信搜索“粤核酸6”小程序,录入个人信息,生成个人专属二维码,截图保存,现场出示即可。
3.请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粤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不要前往采样点,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不外出,配合做好上门采样和健康管理。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说明情况。
5.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检测。
6.请广大市民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为了保持核酸采样点附近的交通顺畅,建议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采取步行、骑行前往核酸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