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8、第9例活动轨迹及排查情况

社会热点2022-10-11 09:45:50佚名

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8、第9例活动轨迹及排查情况

  一、2名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蔡某,女,55岁;患者张某,男,59岁。两人为夫妻,无业,共同生活居住在江门市江海区海逸华庭逸峰轩,帮儿子在家带小孩。1月17日起,两患者在浙江温州市家中居住,没有外出。1月25日,两人与儿子一道,到蔡某在浙江温州市的弟弟家中拜年,逗留约2小时,在弟弟家吃晚饭时,两人分别坐在弟弟两侧。此后几日,两人先后向3位亲戚拜年。

  1月30日,两患者与儿子、儿媳、2名孙儿自驾车,由温州市出发,途中曾停靠多个服务区(据患者陈述,具体哪几个服务区已忘记,在江门没有停留服务区),从中山横栏下高速,经外海大桥于31日凌晨1时35分到达小区门口,1时46分上电梯回家。1月31日至2月2日,全家在家,没有外出。

  2月1日,蔡某等人得知,其在浙江温州的弟弟于1月27日出现不适症状,于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月3日,蔡某前往中山市古镇镇外海大桥底下的菜市场购物,全程戴口罩。

  2月3日晚7时许,儿子开私家车,送蔡某与丈夫(均戴有口罩)到江门市中心医院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2月4日,蔡某与丈夫被初筛结果阳性,两患者被隔离治疗。2月5日,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确诊蔡某与丈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判断蔡某及丈夫是因为家庭聚集而感染。

  二、2名患者接触者排查情况

  经过走访、调查,对蔡某与她丈夫检测阳性后未采取有效防护的接触者进行追踪,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人,为两患者的家属,分别为儿子、儿媳、2个孙儿,与蔡某一同居住,其中一名孙子正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观察,其他3人居家隔离。

  4人身体暂无不适症状。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与患者接触期间,均有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对蔡某在江门使用过的电梯、车辆等,已开展卫生消毒。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对蔡某一家的生活垃圾已专门处理。对所在社区已全面消毒。

  现在全国疫情仍然处于高发期,对此,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呼吁:

  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患者活动场所有接触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所在社区、村居登记,由各社区、村居向市卫健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身体情况,或致电当地防疫电话登记和咨询检测就诊方法,并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自己或周边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戴口罩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检测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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