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凤泉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行方案

社会热点2022-10-11 17:40:28佚名

新乡凤泉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行方案

  凤泉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凤泉区中心城区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本着既方便车主、服务经济建设,又严格控制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总量,维护交通秩序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21年11月13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区中心城区道路实施禁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范围及措施

  (一)龙潭路、滨河南路、团结路、云龙大道、新中大道(不含)、暄和路围合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入。

  (二)宝山大道(龙潭路至新中大道)、团结路(区府路至云龙大道)、西玛大道(暄和路至团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入。

  二、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

   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路线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行驶。

  三、过境货运交通绕行线路

  凤泉区中心城区周边过境货运交通主要为新乡市主城区、辉县市、卫辉市等方向。凤泉区中心城区禁止货车通行后,建议此类过境货车提前绕行至S307、G107、G234以及菏宝高速通过。

  四、管理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办理通行证驶入禁(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含拖拉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严把大货车禁区通行证发放关,尽量减少中心城区限行区域大货车数量。

  区交通局要加强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和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向大货车驾驶人做好限行宣传告知工作。

  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混凝土运输企业和建设工地的巡查管理,督促企业、施工单位和驾驶人严格遵守大货车限行规定。

  区城管局要加强对货车禁行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货车违法侵占道路的处罚,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周边停车需求、停车资源供给等情况,积极挖掘货车禁行区外停车资源,加强环卫洒水车、清扫车、垃圾专用运输车和渣土车的日常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并加大对工程运输车滴漏抛洒、污染道路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区农村农业局要做好拖拉机源头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城区农用车、拖拉机集中地段的日常巡查,督促拖拉机驾驶人严格遵守限行规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安排专人对辖区货运企业、物流公司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大货车具体数量并建立专门台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中心城区大货车限行政策。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本文标签: ,驾驶人  ,城区  ,货车  ,货运  ,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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