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1年12月27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公安推送数据,经调查,我县居民张某某、张某某2人为同航班密切接触者,现将以上2人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1:张某某,12月25日自呼和浩特白塔机场乘CZ6335次航班前往郑州,同航班检测出阳性病例。19时10分到达新郑机场,19时30分由亲属自驾车接回封丘县城关镇家中;12月26日无外出,12月27日早晨出门扔垃圾,然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2月27日22时由封丘县中医院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密接2:张某某,12月25日自呼和浩特白塔机场乘CZ6335次航班前往郑州,同航班检测出阳性病例。19时10分到达新郑机场,19时30分由亲属自驾车接其返回封丘,21时沿途在延津县满天星火锅店就餐,22时许回到应举镇南范村。12月26日9时,张某某开私家车到延津雨巷花舍花店买花,9时40分到延津县石婆固镇小渭村杨某家中探友,12时前往新乡宝龙广场附近玲珑公寓,19时许前往延津县商业街大力王干货店购物,然后将杨某送回石婆固镇小渭村,之后返回应举镇南范村家中未外出。
12月27日上午张某某在家中未外出,14时30分到延津县城关镇目尔明眼镜店更换眼镜框,15时30分返回应举镇南范村家中。12月27日22时由应举镇卫生院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以上2人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与密接者在上述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群众,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相关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冬季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请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提倡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须返乡,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提前3天向属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详细告知出发地、返程时间、出行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配合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最有效的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